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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7月起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
昨日从佛山市环保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佛山市停止对新注册登记的及在用的车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在佛山范围内行驶的本地和异地号牌机动车所有人无须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市环保局明确,今后新车不用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已申领的环保标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环境保护部门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待标志有效期满或损坏后自动失效。
那么,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是不是不用排放检验了?市环保局表示,虽然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绿标)停发,但仍继续执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制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对未经定期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部门不予核发安检标志。
没有环保标志上路,机动车还会被公安部门处罚吗?对此,市环保局明确,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后,市公安交警部门对佛山市范围内行驶的未携带纸质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进行查处,但可通过查询电子环保标志确认机动车的环保标志属性。
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是否会因后期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而发生变化?答案是否定的。市环保局表示,机动车核定的排放标准是不会因为车辆的后期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而发生改变的,所以机动车的黄绿标属性也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也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市环保局表示,停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是停止发放纸质的机动车环保标志,并不意味着取消机动车黄绿标属性,机动车黄绿标属性依然存在,且佛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限行查处以黄标车电子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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