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垃圾压缩站
关于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站机械设备、车辆配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日期:2014-11-25 08:42:0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GDHS14JYHG11236 采购品目:垃圾车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少忠 项目经办人:陈丽双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站机械设备、车辆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4JYHG112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垃圾压缩站机械设备、车辆配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1 |
8吨可卸式垃圾车 |
2 |
辆 |
258.68万元 |
8吨可卸式填装压缩垃圾箱 |
6 |
个 |
||
液压动力站 |
4 |
套 |
||
2 |
5吨压缩式垃圾车 |
2 |
辆 |
81万元 |
5吨压缩垃圾箱 |
2 |
个 |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25日9:00起至2014年12月1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2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9151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4年11月25日